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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2008’ WTAIC中国区大决赛赛事冠名回报计划

冠名赞助费用为:1000 万人民币

主体回报:2008年赛季中国区大决赛赛事冠名

名额:1名

一、中国区大决赛冠名赞助的荣誉回报:

1、2008年度赛季世界旅游形象大使总决赛(WTAIC)的中国区大决赛阶段赛事由赞助商冠名赞助,冠名为:“XXXX•2008’ 世界旅游形象大使总决赛(WTAIC)中国区大决赛”,赞助商的冠名将同等出现在本赛事名称出现的所有场合;

2、赞助商获颁“2008’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WATIC)中国区大决赛冠名合作伙伴”授权牌和证书;

3、赞助商列为2008年度中国区大决赛赛事的“荣誉支持单位”;

4、赞助商指派一名代表负责人出任2008年度赛事中国区大决赛组委会的副主席,参与2008中国赛区组委会会议,配合本赛事比赛工作;

5、赞助商领导人及代表负责人享受本年度赛季的顶级贵宾礼遇VIP服务;

6、获得2008年度中国区大决赛的前5名的“XXXX•2008’中国旅游XX大使”的冠名权;

7、赞助商领导人在中国区大决赛颁奖典礼中给冠军颁奖、加冕;

二、中国区大决赛冠名赞助的广告回报

(一)电视播映:

1、旅游卫视:         跟踪采访报道;

2、承办地卫视:      跟踪采访报道;决赛暨颁奖慈善晚宴专题节目

(二)网络媒体宣传:

1、大决赛暨颁奖慈善晚会网上直播;

2、网络活动新闻、专题及图片宣传;

3、短信群发;

(三)报刊媒体宣传:

1、全国主流和时尚娱乐媒体大决赛活动新闻专题、花絮宣传;

2、全国主流和时尚娱乐媒体大决赛宣传;

3、主要媒体冠名大赛活动新闻报道宣传;

4、上述四项宣传报道总量不少于30篇;

(四)大赛活动全程宣传:

1、组委会组织的所有新闻发布会的背景版、现场大屏幕等标明冠名企业全称和LOGO;

2、中国区大决赛市内主要广场、街道及比赛和颁奖晚会现场大赛冠名企业宣传。(气球广告、垂幅广告、横幅广告、POP等。);

3、主要广场、街道及总决赛暨颁奖晚宴现场大赛活动宣传标明冠名企业名称和LOGO。(气球广告、路牌广告、横幅广告、POP等。)

4、中国区大决赛参赛选手入住的酒店大赛活动宣传标明冠名企业全称和LOG。(招贴、POP等)

5、中国区大决赛暨颁奖晚会、慈善晚宴门票标明特别协办企业全称和LOG;

6、组委会制作的光盘、纪念画册标明冠名企业全称和LOG。为冠名企业回赠光盘、画册各200套。

画册:内页十六开二版特别协办企业形象或产品广告;

光盘:封面标明冠名企业全称和LOG;

7、组委会安排中国区大决赛冠军、亚军、季军到冠名企业回访宣传。

8、组委会组织安排参加大决赛的全部选手为冠名企业做一次企业宣传促销活动。

9、中国区大决赛冠军为冠名企业做形象代言人一年时间;

10、参加大决赛的全部选手佩带的绶带印制特别协办企业LOG,将参加竞赛活动和各种新闻发布、颁奖晚会、公益活动、商业推广活动及参观访问。

11、获得中国区大决赛暨颁奖晚会、全球总决赛暨颁奖慈善晚宴现场广告牌各一块;

(五)其他回报:

1、企业2人参加其它旅游推广活动。

2、请企业负责人2人参加大决赛暨颁奖慈善晚宴,并在贵宾席就坐。

3、向冠名企业赠送中国区总决赛门票,全球总决赛开幕晚会门票10张。

4、赠送冠名企业一本由各国参赛选手亲笔签名的大决赛照片集一册。

特别说明:

冠名企业可与执行委员会在本回报要点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宣传计划共同策划具体回报方案和实施计划。